從2012年開始踏入食品生產加工行業(yè),經手審核確認的標簽有幾百上千份,在這個過程當中,遇到過很多坑,有的避開了,有的失足了。
經歷過很多與職業(yè)打假人的交鋒,對相關法規(guī)標準也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說實話,沒有職業(yè)打假人的吹毛求疵,我們對標簽審核的重視程度可能沒有這么重視,感謝他們在督促我們不斷學習、不斷提升!當然,這是促進企業(yè)食品標簽規(guī)范的外在因素,對于企業(yè)本身而言,也要滿足消費者不斷提升的需求。
食品標簽是企業(yè)對外的一扇窗口,是和消費者交流的媒介,消費者可以通過標簽信息了解產品的屬性及營養(yǎng)信息,監(jiān)管部門也會通過標簽對產品合規(guī)性進行確認。
食品標簽審核需要非常細心和嚴謹,老司機踩過很多坑,反而越來越謹慎,有時要確認一個問題要查閱很多資料,對照標準條款,斟酌很久。
近期抽空整理了部分這些年踩過的坑,給大家一些參考,或許有借鑒價值。限于個人水平,或有錯漏之處,歡迎指正和交流!
問題分類 |
問題描述 |
不符合分析 |
注冊商標 |
某款產品商標注冊證允許使用商品為“腐乳”,實際使用在未經授權的“XX辣醬”上。 |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 |
過度包裝 |
某款堅果炒貨禮盒實際包裝空隙率X=48.4%,超過≤45%的允許限值。 |
根據GB23350-2009條款4.2.1表1,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限量指標≤45% |
圖形 |
某款風味飲料,配料中未添加水果,標簽上有水果的圖片 |
GB 7718—3.4 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 |
文字 |
某款水果制品的廣告語引用了古詩詞,使用了繁體字。 |
GB 7718—3.8 應使用規(guī)范的漢字(商標除外)。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應書寫正確,易于辨認。參考《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 |
外文 |
進口葡萄酒標簽的外文商品名稱大于相應的漢字 |
GB 7718—3.8.2 可以同時使用外文……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商標除外)。 |
食品名稱 |
某款堅果產品命名為“幸運果” |
“幸運果”未能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
食品名稱 |
“玫瑰楊梅”的配料中沒有“玫瑰花” |
產品名稱與配料不符合,GB 7718: |
食品名稱 |
某款蛋糕命名為“黑米甜甜圈” |
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
食品名稱 |
水果罐頭名稱標示“XXX茶” |
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
凈含量 |
某款炒貨凈含量460克,數字字符高度不足4mm |
GB 7718—4.1.5.4 規(guī)定了金含量字符高度的最小要求(表2),200g<Q≤1kg,字符的最小高度為4mm |
凈含量 |
某款禮盒的凈含量標示為“凈含量:1380克” |
凈含量的標示不符合GB 7718—4.1.5.3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當食品質量Q≥1000克時,計量單位為“千克(kg)” |
凈含量 |
標簽正面標示了品名,凈含量放在標簽的背面且未標示品名 |
GB 7718—4.1.5.5 凈含量應與食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標示。 |
配料 |
某款炒貨中使用“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研發(fā)老師傅以傳統(tǒng)叫法將配料標示為“變性淀粉” |
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
配料 |
1. 某醬鹵肉配料中含有釀造醬油,經確認,醬油中含焦糖色。 |
1. GB 7718問答(修訂版) 二十六(一)復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推薦的標示方式為“醬油(含焦糖色)”; |
配料 |
某款復合調味料中添加有“羧甲基纖維素鈉”,但是產品配料表中標示為“羥甲基纖維素鈉” |
發(fā)現錯在哪里了嗎?“羧”和“羥”字形比較接近,審核時沒有仔細核對。 |
配料 |
某款飲料的配料中中添加了“菊粉”,但是未標示食用限量和使用范圍。 |
衛(wèi)生部2009年第5號公告規(guī)定:菊粉食用量≤15克/天;使用范圍:各類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
配料 |
蛋糕中添加多種水果,標簽配料直接標示“水果”,無具體水果名稱。 |
“水果”是大類食品名稱,應標示配料的具體名稱。GB 7718—4.1.3.1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示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種配料應按4.1.2 的要求標示具體名稱 |
配料 |
某款復合調味料中復合配料“腌漬辣椒”未按照要求展開原始配料。 |
“腌漬辣椒”是復合配料,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地方標準,應按照標準要求展開原始配料。GB 7718—4.1.3.1.3。 |
配料 |
某款油炸類炒貨中復合配料“蟹香味調味粉”未展開原始配料。 |
同上 |
配料 |
某款蛋糕中配料“泡打粉”未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種食品添加劑 |
“泡打粉”屬于復配食品添加劑應標示其原始配料。GB 7718問答(修訂版)三十二條關于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示,要求——應當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種食品添加劑。 |
配料 |
某款飲料配料中“ DL -蘋果酸”直接標示為“蘋果酸” |
食品添加劑名稱書寫不準確。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
配料 |
某款飲料配料中“阿斯巴甜”標示不規(guī)范 |
根據要求,阿斯巴甜應標示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
廣告語 |
某款飲料廣告語標示有“精選來自于xxxx的咖啡濃縮液”,未在配料中標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
特別強調了配料“咖啡濃縮液”,未在配料中標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GB 7718—4.1.4.1 。 |
廣告語 |
某款蜜餞產品標示“不添加色素和防腐劑”,未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
對于該問題,目前有兩種看法,因為存在爭議,建議不要采用這種標示方法: |
生產商信息 |
生產地址因為行政區(qū)域劃分變動(新發(fā)證地址調整,實際場所未變動),標簽還是沿用原有地址,未及時調整 |
GB 7718—4.1.6.1 ……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能夠承擔產品安全質量責任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span> |
進口商信息 |
進口葡萄酒未標示進口商的聯系方式 |
GB 7718—4.1.6.3 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可不標示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
生產日期 |
產品標簽背景色呈現淺黃色,使用激光打碼,對比色不明顯,日期打碼不易識別。 |
GB 7718—3.2 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 |
貯存條件 |
進口葡萄酒的標簽上標示“最佳飲用溫度:12-14℃” |
使用了極限詞語,不符合《廣告法》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
SC證編號 |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標示不全,漏了一位數字 |
GB 7718—4.1.9 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標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標示形式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執(zhí)行標準 |
原料供應商到貨的原料醬油執(zhí)行標準:2017年3月23日之后生產的醬油標簽執(zhí)行標準未及時調整,依然標示為GB 18186。 |
2017年3月23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fā)布“關于《白砂糖》等1077項強制性國家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公告 2017年第7號”——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標準不再強制執(zhí)行,標準代號由GB改為GB/T,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不變。公告包括釀造醬油(原執(zhí)行標準GB 18186-2000) |
質量等級 |
某款黃酒執(zhí)行標準為GB/T 13662,未按照 GB/T 13662 中表 8的指標確認產品的質量等級。 |
GB 7718—4.1.11.4 食品所執(zhí)行的相應產品標準已明確規(guī)定質量(品質)等級的,應標示質量(品質)等級。 |
營養(yǎng)成分 |
某款蜜餞產品的營養(yǎng)成分表中能量值檢測值635kJ,實際標示值950 kJ |
GB 28050—3.1 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標示的任何營養(yǎng)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yǎng)作用或其他作用。 |
營養(yǎng)成分 |
某款方便食品標示了“膳食纖維”,但是營養(yǎng)成分表中的能量和核心營養(yǎng)素未醒目標示。 |
GB 28050—4.1所有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能量、核心營養(yǎng)素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yǎng)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當標示其他成分時,應采取適當形式使能量和核心營養(yǎng)素的標示更加醒目。 |
營養(yǎng)成分 |
某款蛋糕中使用了植脂末(含氫化植物油),未標注反式脂肪酸 |
GB 28050—4.4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在營養(yǎng)成分表中還應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
營養(yǎng)成分 |
某礦泉水產品標簽標示“富含多種礦物質”,營養(yǎng)成分表中僅僅標注了鈉、鈣、鐵。 |
該產品聲稱“富含多種礦物質”,但是營養(yǎng)成分表不符合GB 28050 附錄C的表C.1——富含“多種礦物質”指3種和(或)3種以上礦物質含量符合“富含”的聲稱要求 (礦物質(不包括鈉) ) |
營養(yǎng)成分 |
營養(yǎng)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標示為“碳水化物” |
GB 7718—3.4 應真實、準確…… |
營養(yǎng)成分 |
能量單位標示不規(guī)范“kJ”標示成“KJ”。 |
能量單位標示不規(guī)范,不符合GB 28050 表1的規(guī)定 |
其它 |
分裝的堅果炒貨未標示“分裝”字樣 |
分裝食品應當注明“分裝”字樣。依據《食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 |
其它 |
注意事項“如有漲袋或者漏氣,請勿食用!” |
書寫錯誤,應該是“脹”。 |
其他 |
某款黃酒標簽上的酒精度單位標示不規(guī)范將“%vol”標示為“%Vol” |
根據GB 2758發(fā)酵酒及其配制酒——4.2應以“%vol”為單位標示酒精度。 |
備注:以上是標簽審核過程中遇到的部分問題,標簽審核過程中,還要確保廣告語不能違反《廣告法》的要求。